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进我市建筑工地党建和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全市建筑工地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建筑工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流动党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在杭州市(含区、县(市))的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中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业企业或建设单位;
2、杭州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简称建筑工地)党组织;
3、在杭州市建筑工地工作的一线流动党员(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人中的党员);
4、已被评为2013-2014年度建筑工地先进基层党组织、“双强”项目带头人、金牌党员班组长和“五优”流动党员的集体和个人不再申报。
二、评选和推荐名额
本次评选将评比表彰2014-2015年度杭州市建筑工地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先进集体5家,建筑工地先进基层党组织15家,优秀流动党员30名。
二、评选和推荐条件
(一)建筑工地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
2、重视工地党建和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等上级党组织在工地党建和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方面的工作要求和部署;
3、已建立一整套具有企业、工地特色的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和机制,在工地党建和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上全年有计划、有目标、有考核,有保障措施,党组织在所属工地覆盖面广;
4、积极指导在建工地党组织开展各类党建和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能切实帮助工地党组织解决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上的重点难点问题;
5、所属在建工地党组织都能按要求做好党建和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基础工作,并有突出典型。
6、企业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和其他一票否决的问题。
(二)建筑工地先进基层党组织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能按要求制订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各项工地党建和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制度,搭建特色化红色温馨小屋,认真做好流动党员登记、教育、管理、服务等工作,全年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特色、有亮点;
3、工地党建氛围浓,能积极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当表率”、“一个党员一面旗”、“共产党员先锋工程(岗)”“党员突击队”、“我帮工友解难题”等各类主题活动;
4、流动党员在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应对突发事件、技术攻关、务工人员自我管理、工地文化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建立等工程建设和项目管理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和骨干作用;
5、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强,能为推动工程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6、所在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水平较高,工程推进顺利,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违法行为和群体性事件。
(三)优秀流动党员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履行党员的各项义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表率作用,积极参加“三会一课”等党组织活动;
3、熟练掌握岗位专业管理(操作)技能,出色完成各项施工作业或管理任务,工作业绩突出,并能指导、带动、帮助工友提高操作技能水平;
4、团结、关心工友,保持同工友密切联系,在加强学习、提高技能、积极工作、服务奉献等方面为工友做好榜样;
5、在应急抢险或突发事件处理中,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无因本人工作失误导致的质量或安全事故。
三、评选和推荐程序
(一)宣传动员(2015年9月10日—20日)。印发评选活动通知,通过网站、微信、新闻媒体等开展推荐评选活动的宣传动员。
(二)报名和推荐(2015年9月21日—10月10日)。各建筑施工企业、工地党组织组织开展先进推荐和报名工作,于10月15日前填报《杭州市建筑工地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杭州市建筑工地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表》、《杭州市建筑工地优秀流动党员申报表》(表格见附件1、2、3),一式三份,报送至杭州建筑工地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管站)并发电子版至邮箱(联系人:汪赛赛、牟芳蕾,电话:88311126、88311617,联系地址:东新路435号313室,电子邮箱:hzgddj@163.com)。
(三)初审(2015年10月11日-31日)。市建筑工地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赴提交申报材料的企业、工地现场踏看工地党建和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情况,检查党建工作台账、审查申报资格条件、了解党建工作成效,综合企业、项目日常表现和信用记录,对申报建筑企业、建筑工地和流动党员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报告和候选名单。
? (四)公开演示。(2015年11月上旬)。入围“杭州市建筑工地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名单的,通过公开演示、评委打分的的方式确定最终入选名单。评委由市建筑工地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担任。
?? (五)网上公示。市建筑工地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将评选结果在杭州建设网和杭州建设信用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发文表彰。以市建委党委的名义发布表彰决定并颁发荣誉证书。获得先进集体称号的建筑企业和建筑工地先进基层党组织所在企业给予信用加分,优秀流动党员将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县(市)住建局和市建管站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一要加强宣传,将评选活动通知到各企业具体负责人,调动建筑企业主动参与的积极性,扩大活动的参与面。二要对所属建筑企业、工地党建、流动党员情况进行调查梳理,指导企业、工地党组织认真挖掘、总结、提炼典型事例、成功做法和工作经验,积极推荐符合条件且具有工作特色亮点的企业和个人参加评选活动,按期完成推荐申报。
2、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各区、县(市)住建局和市建管站要认真对照具体推荐评选条件,严格进行把关。市建筑工地流动党员管理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材料收集、现场踏看、意见征求、初审推荐、集中评审、公示等相关工作,确保评选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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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杭州市建筑工地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杭州市建筑工地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表
3. 杭州市建筑工地优秀流动党员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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